• 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渠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现将渠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 http://www.quxian.gov.cn/xxgk-show-64977.html 2025-12-09 17:08:44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郑帮富)
  • 权利人郑帮富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3)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119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帮富 2025年12月9日
  • http://www.dazhu.gov.cn/xxgk-show-223945.html 2025-12-09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