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检验紧缺人员拟聘用公示

  • 按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检验紧缺人员的公告》规定和工作安排,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干部群众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进行反映,并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邮政编码
  • http://scjgj.dazhou.gov.cn/news-show-6742.html 2025-02-20 17:05:19
  • 关于2025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0818-5207727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 http://www.xuanhan.gov.cn/xxgk-show-84126.html 2025-04-27 09:56:57
  • 关于开江县2025年第八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公示
  • 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 培训监督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情况与公示信息不符的,欢迎参训学员及社会各界向培训管理单位投诉举报。管理单位及联系: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0818)82
  • http://www.kaijiang.gov.cn/xxgk-show-81104.html 2025-09-25 11:45:53
  • 关于开江县2025年第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公示
  • 资金来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 培训监督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情况与公示信息不符的,欢迎参训学员及社会各界向培训管理单位投诉举报。管理单位及联系: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08
  • http://www.kaijiang.gov.cn/xxgk-show-81102.html 2025-09-25 11:35:57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罗洁)
  •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联系:0
  • http://zrzyj.dazhou.gov.cn/news-show-23514.html 2025-11-04 09:16:15
  • 关于2025年11月21日已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 我局已受理1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名称:达州渝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元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川渝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第5栋1、2层建设单位:达州渝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意见,请向我局提出。联系:0818-
  • http://www.dazhu.gov.cn/xxgk-show-223696.html 2025-11-21 16:33:01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代艳)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联系:0
  • http://zrzyj.dazhou.gov.cn/news-show-23874.html 2025-12-02 10:54:14
  • 讲治镇扎实推进“一老一小”群体关爱服务
  • 为切实提升“一老一小”(老年人、儿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讲治镇积极探索、主动作为,通过四项扎实举措,全力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一、精准建档,常态探访,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依托全镇“数据大起底”工程,按季度动态更新特殊困难老年人、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基础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服务需求明。严格落实挂包领导“一对一”结对关爱机制,通过每月联系、每季度入户走访及随访等方式,及时
  • http://www.kaijiang.gov.cn/xxgk-show-82344.html 2025-09-30 11:04:54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刘永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联系:0
  • http://zrzyj.dazhou.gov.cn/news-show-24063.html 2025-12-19 15: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