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水土保持工作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
  • http://www.kaijiang.gov.cn/xxgk-show-75575.html 2024-12-24 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