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何刚国)
  • 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分局917办公室 联
  • http://zrzyj.dazhou.gov.cn/news-show-20574.html 2025-04-08 15: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