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 公 告 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宣二中校园内1单元5楼4号,证号为宣权改字第2336号,混合结构,建筑面积63.06平方米,产权人为朱毓德。该房于1998年1月13日卖给符纯宣、万国珍夫妇
  •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25377.html 2019-01-22 16: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