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达川府复不字〔2023〕17号)
  • 达川府复不字〔2023〕17号 申请人:代某某被申请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谢江,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限期搬离危险通知书》不服,于2023年7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所作《限期搬离危险通知书》是在治理“D级”危险过程中作出的通知行为,未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
  • http://www.dachuan.gov.cn/xxgk-show-141562.html 2023-08-01 10:20:22
  • 八庙镇
  •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4(六)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5(七)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6(八)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8(九)生态
  • http://www.kaijiang.gov.cn/news-show-35004.html 2023-07-30 15: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