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晓宇)
  • 晓宇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为:竹国用(2014)第0451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晓宇 2025年1月10日​
  • http://www.dazhu.gov.cn/xxgk-show-219636.html 2025-01-10 1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