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文炳)
  • 申请人李文炳已去世,其外孙吉华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竹集建(1992)字第03054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华 2026年
  • http://www.dazhu.gov.cn/xxgk-show-225390.html 2026-03-24 16: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