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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起 整治中心城区周边乱建坟墓
作者:杨恒章 张春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5日
 

  9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对市中心城区周边乱建坟墓进行规范整治。为打造美丽新达城,凡城市周边不合规范、私建滥修的坟墓将在整治行动中一并改建或迁出。
  城郊乱埋坟墓危害大
  凤凰山、雷音铺、火烽山、莲花湖……这些本该是达城美丽后花园的景区,可人们一走近,却总让人心里不那么痛快——大大小小、乱七八糟的坟墓,凌乱的祭品,与周围的优美景色显得格格不入。
  近年来,我市城郊乱埋坟墓现象特别突出,尤其是中心城区周边的凤凰山、雷音铺、火烽山、莲花湖等地乱建坟墓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有个别村、组、私营业主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修坟建墓对外出售,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更对达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城市形象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要求规范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
  区域内坟墓分类处理
  此次整治的对象为:凤凰山风景区、罗顶寨、莲花湖(含莲花湖农村公益性墓地)、雷音铺风景区、火烽山、大寨子等片区,达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达渝高速公路以及西外至河市镇公路两侧隔离带内影响城市形象、观瞻和城市发展规划的坟墓。
  具体分类整治为:
  一是凤凰山风景区、罗顶寨、莲花湖片区(含莲花湖农村公益性墓地)、雷音铺风景区、火烽山、大寨子、中心城市规划区、达渝高速公路以及西外至河市镇公路两侧隔离带内影响城市形象、观瞻和城市发展规划的坟墓,在2010年4月20日前,由坟主自动迁至合法公墓或深埋,不留坟头。凡积极配合规范整治工作,其所在区、县财政除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外,公墓单位还将按物价部门审定的墓价给予10%优惠。
  二是经认定目前已搞好绿化,不影响景观的坟墓,可暂时维持原状。
  三是规范整治范围内被确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由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四是以前因城市扩建、工程建设征地而迁至政府或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埋葬的墓群,不在此次整治范围,但应落实当地政府做好绿化遮掩工作。
  凡逾期未按规范整治要求深埋或搬迁的坟墓以及无主坟墓,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集中规范整治。
无理阻挠者将受严处
  据悉,此次规范整治行动已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范畴。行动由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县民政局牵头,宣传、群众工作、综治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监察、国土、林业、建设、公安、财政、工商、民族宗教、城管办、效能办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市、区、县规范整治办将予以监督、检查。
  达县南外、河市镇人民政府和通川区东城、西城、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西外、北外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市人民政府同时明确指出:对在规范整治工作中无理阻挠、散布流言、寻衅滋事者,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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