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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志主持召开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邓宏志,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张志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全礼、熊清明、符泽友、严选、廖继康,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5月19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价格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全市价格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持了基本平稳。目前,我市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的市场供应充足,工业消费品价格稳定,水电气、食盐等价格没有明显变化。但是,市场物价还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特别是副食品价格仍在高位运行,贯彻执行好价格法律法规还任重道远。为此,“报告”建议,要高度重视价格工作,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学习宣传;大力发展生产,加大物资储备,保障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有效实施调控,稳定市场物价;关注民生价格,强化专项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价格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在2000年圆满完成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我市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市小学入学率达到99.3%,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6.13%。针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合理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加大排危工作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农村山区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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