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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办法》,《达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则》和《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平,副市长杨佳鹏、杨建、古正举,市政府秘书长刘元成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清明、市政协副主席王金尧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学习,更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法守法意识,带头遵纪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会议指出,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市县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市县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达州实际,把加强市县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规划指出,将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10年,达州中心城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范围为达州中心城市: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和达县南外镇。
会议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自身健康的具体实现,是塑造城市新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达州要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到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的根本目的,全市上下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改变城市的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达州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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