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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城乡环境治理办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6日
 

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

 


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精神,在全市深入持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和容貌秩序,特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主题,集中力量,多管齐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作中来,为创建和谐、文明新达州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抓好典型事例的深入报道,全面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新经验、新举措的深度报道,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1.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传媒网(责任单位:达州日报社)。
  (1)开设专题专栏。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传媒网开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专栏进行报道。
  (2)组织动态报道。及时动态报道市委、市政府有关城乡环境治理的决定、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市各级机关、各县(市、区)和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开展治理活动的反映。既要反映对开展治理工作的积极评价,又要反映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呼声、要求、期望和建议。
  (3)刊发系列评论。围绕全市城乡环境治理工程各阶段工作,从9月起,达州日报每月推出1-2篇系列评论。不定期推出针对治理工作各级各阶层思想评论。
  (4)推出系列专访。围绕全市治理工程的实施步骤,每月推出1期有关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负责人、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人的系列专访。
  (5)突出典型宣传。报道一批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的先进典型,要突出宣传县市区、乡镇、社区基层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6)加强舆论监督。选择一些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单位和部门及乡镇,以及行动迟缓、治理不力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并对曾经报道过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追踪报道和新闻回访。
  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传媒网要根据自身特点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2.达州电视台、达州人民广播电台、达州新闻网、达州广播电视报(责任单位:达州市广电局)。
  (1)直播。电台、电视台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动员大会等大型活动进行全程直播。
  (2)开设专题专栏。从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动员大会起,两台一报一网站开辟“治理城乡环境,提升达州形象”宣传专栏,形成舆论强势,营造浓厚氛围。
  两台新闻栏目要摘播达州日报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及其他重要理论文章。
  (3)组织动态报道。市电台和电视台“达州新闻”栏目及时动态报道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级机关、各县(市、区)的部门和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反映。既要反映对开展此项活动的积极评价,又要反映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呼声、要求、期望和建议。
  (4)推出系列专访。电台和电视台有关节目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步骤,推出有关县(市、区)、乡镇、社区负责人及市级部门负责人的系列专访。
  (5)加强舆论监督。电台、电视台、电视报、达州新闻网可采取“环境投诉 ”、“群众信箱”等形式,实现机关与群众的互动。选择一些在环境治理工作方面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单位和部门及乡镇,以及行动迟缓、治理不力的人和事进行曝光,并对曾经报道过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追踪报道和新闻回访。
  (6)公益广告宣传。电视台“达州新闻”栏目适时播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语口号和形式活泼、主题突出的公益广告,努力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7)达州新闻网要及时刊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文件,转载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言论和省市新闻媒体关于我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报道。
达州广播电视报要根据自身特点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二)社会宣传
  1.市和县(市、区)机关单位要在大门口或机关单位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标语、阅报栏、宣传栏(责任单位:市和县市区机关单位)。
  2.各县(市、区)、市精神文明办、市爱卫办、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要在进出境口、城区公益广告牌等处设置2-3个大型固定宣传标语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机关单位)。
  3.各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场镇设置悬挂2-3幅宣传标语、阅报栏、宣传栏(责任单位:各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4.各社区、住宅小区、建成园区悬挂小型标语,公共场地设置固定标语、阅报栏、宣传栏(责任单位:各社区)。
  5.市和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宣传。
  (1)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路桥收费站、公交站亭、港口码头等地要设置宣传标语,在全市公交、出租、长途、县际车内增设市民环境意识提示系统,张贴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标语(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交通部门)。
  (2)各大型建筑施工场地设置宣传教育标语,不得少于1幅(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建设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3)企业厂矿宣传教育、设置标语不得少于2幅(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经委)。
  (4)在城区主干道、立交桥、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地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建设、旅游部门)。
  (5)全市所有公益广告栏(视频)适时发布有关全市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信息(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6)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的宣传教育及其向广大手机、大(小)灵通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倡导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信产部门)。
  (7)医院及其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机构宣传教育,各单位标语不得少于1幅(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卫生部门)。
  (8)学校学生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
  (9)城乡环境治理综合工程专项通告、市民行为规范、各创建活动规范等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品的宣传、印制(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办、建设局、环保局、爱卫办、城管办等有关责任部门)。
  (10)商场、楼店、馆所、市场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商务、税务、工商、城管等部门)。
  (11)组织青年自愿者走上街头、深入机关、厂矿、学校、医院、乡镇、社区、村社、市场、门店、工地等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团委)。
  (1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宣传部门)。
  (13)组织全市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妇联)。
  (14)各服务行业的用具外包装印上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商务局)。
  (15)开展各种形式座谈会,听取建议意见(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环保、爱卫、城管等有关部门)。
  6. 全市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宣传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决定、规划、通告及其有关规范等,积极参与、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不得违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有关规范,有记录、有统计(责任单位:各单位)。
  7.在城区公共场所、窗口单位、人群积聚地、乡镇当场天,采取讲解、答疑、设置宣传咨询点,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办法开展宣传教育,教育群众杜绝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8.采取培训、经验交流会、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城乡环境治理工程执法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升其素质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及公安、建设、交通、环保、工商、城管等各有关单位)。
  9.积极开展征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签名”、 征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文明标语”、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问卷调查”等活动,贴近群众宣传;组织“先进人物评选”、 “先进县、乡镇、社区(居委会)评选”、 “先进单位评选”等活动,以先进教育群众,以典型带动群众(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10.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网页,发布有关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信息(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
  11.公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鼓励群众对治理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和各县市区政府)。
  (三)典型宣传
  1.各县(市、区)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于10月底前推荐报送先进典型集体和先进典型个人,并附先进材料 2000 字左右;市级先进典型集体和典型个人由市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推荐。
  2.曝光典型由市环境综合治理办督查组提供。
  (四)对外宣传
  1.电台、电视台要精心策划上送稿件,力争在上级台多播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闻稿件。
  2.达州新闻网负责向四川新闻网送稿,达州传媒网负责向四川在线送稿,达州网负责向四川政府网送稿,市委报道组负责向四川日报等省级其他媒体送稿。
  3.市党政网、达州网、新华网达州分频道等媒体要根据总体要求,跟踪宣传。
  4.各地、各有关部门环境综合治理办要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报道 。
  (五)信息报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信息,以利于交流、学习和总结。
  四、宣传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活动,有机构、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保障经费,确保宣传深入,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宣传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督。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目标办、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情况,并将其作为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标考核。


  附:
  宣传标语(信息)

  (一) 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标语
  1.深入实施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2.全市动员、人人参与、实施五大治理工程、实现四大创建目标。
  3.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
  4.努力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早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5.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提升达州城市品位。
  6.治理城乡环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7.开展环境治理,净化美化家园。
  8.治理环境,从我做起。
  9.开展城乡环境治理,优化达州发展环境。
  10.参与环保行动,构建和谐达州。
  11.保护生态环境,共创美好家园。
  12.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提升达州城市形象。
  13.革除陈规陋习,规范市民行为。
  14.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美化环境。
  15.爱国卫生,人人有责。
  16.讲文明、树新风、做新型文明市民。
  17.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
  18.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市容秩序。
  19.爱护达州、共建达州,我是达州文明人。
  20.给自己造个好环境,给子孙树个好榜样,给他人留个好印象。
  2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22.人人参与环境治理,天天享有健康生活。
  23.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24.开展环境治理,共建美好家园。
  25.崇尚文明,告别陋习,从我做起。
  26.讲究卫生,预防疾病,提高文明卫生水平。
  27.强化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8.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29.认真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定。
  30.植树造林,绿化家园。
  31.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32.珍惜自然资源,共营生命绿色。
  33.植树栽草种花,利国利民利家。
  34.义务植树,功在当代,荫及子孙。
  35.手拉手,心连心,创建达州新天地。
  36.关注农村卫生,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建设。
  37.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38.环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39.全民参与,治理环境,建设整洁优美新达州。
  40.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41.环境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42.公德规范言行,文明美化心灵。
  43.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身体健康,共享美好人生。
  44.治理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45.革除生活陋习,美化人居环境,优化生存空间。
  46.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改善生态人居环境。
  47.投身城乡环境建设,争做城市文明市民。
  48.消除城市脏乱差,创建城市新文明 。
  49.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城市环境。
  50.革除生活陋习,美化人居环境,优化生存空间。
  51.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52.有了您的真心呵护,达州才会更加美丽。
  要求: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标语设置悬挂;不得影响市容观瞻,禁止悬挂过街横幅,注意维护,不得破损,定时撤除。
  (二)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宣传短信
  1.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请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2.达州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改善优化达州环境。
  3.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开展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希望您及家人主动参与,从我做起,当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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