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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出新规 被曝光单位责任人上电视道歉
作者: 来源:达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6日
 

  为进一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市印发了《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反馈督查机制工作方案》。凡在省市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责任人必须及时在电视台向城乡居民道歉。
  《方案》指出,凡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被曝光典型事例,接到省治理办督办通知单的当日,市治理办向相关市级部门、县(市、区)发出《督办通知单》,责成限期整改。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典型事例,市治理办在两日内将典型事例拟发《督办通知单》,交由相关市级部门、县(市、区)限期整改。凡在省级新闻媒体上被曝光典型事例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在市级新闻媒体向城乡居民道歉作检讨,并报告整改结果;凡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被曝光典型事例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在当地电视台向城乡居民道歉作检讨,并报告整改结果。
  按照《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接到《督办通知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办理情况(含在新闻媒体致歉的情况),由市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和回访。督办后仍整改不力,问题依旧的,由市监察局启动相应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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