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物流办职能简介
根据市编委《关于成立达州市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的通知》(达市编委发〔2013〕82号)精神,我办的具体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物流园区(中心)、重大物流项目规划,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负责物流园区(中心)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协调推进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研究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营造统一开发、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定期向市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承担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物流办2018年重点工作
1.完成“3339”全市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2.持续推进物流统计;
3.培育龙头物流企业;
4.加强物流通道建设;
5.搭建企业-园区合作平台;
6.加快推进秦巴物流园区建设;
7.加快专业物流枢纽(中心)建设;
8.继续推进瓮福物流多式联运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物流业发展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公务员编制6个,政府雇员6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物流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商业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物流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589.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物流办2018年收入预算58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72.2万元,占80.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2万元,占19.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物流办2018年支出预算5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万元,占14.73%;项目支出502.6万元,占85.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物流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9.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且严格按照财政各项要求及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部门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2万元;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支出5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物流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主要是部门人员减少,且严格按照财政各项要求及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部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业服务业支出567.8万元,占9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占1.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万元,占0.85%;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占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物流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物流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政府雇员专项,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类物流会展活动,物流工作培训等。
3.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72.2万元,主要用于:物流统计工作经费,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物流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我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预算持平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物流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物流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万元,减少28.74%,原因为办内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办无公务车,且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物流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物流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物流办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物流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指物流办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物流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物流统计工作经费,物流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物流办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物流办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