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妇联职能简介
达州市妇女联合会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主要职责、职能是:
1.参与。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地方性规章的制定,推进“两法”、“两纲”的实施,调查研究我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及团体会员的联系,强化团体会员业务指导,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联谊。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华侨妇女及各族各界妇女的联谊,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
6.负责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
7.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妇联2018年重点工作
市妇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妇联改革、做好维权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达州作出新贡献。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巾帼脱贫行动;三是强基固本全面推进妇联改革;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五是积极引导广大家庭和妇女参与幸福美丽达州建设;六是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妇联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其中行政1个(市妇联机关),事业1个(下属事业单位市儿童中心)。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财政拨款妇联机关和儿童中心是1个帐户。共有在职职工14人(其中妇联机关11人,儿童中心3人),离退休职工13人(其中妇联机关离休1人、退休9人,儿童中心退休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妇联(含儿童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402.5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儿童中心减少在职人员1名,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妇联2018年收入预算40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妇联2018年支出预算40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0万元,占44.57%;项目支出223.10万元,占55.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2.5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儿童中心减少在职人员1名,相应减少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2.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主要是市儿童中心在职人员减少了1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30万元,占9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万元,占5.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0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11.10万元,占2.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妇联机关(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40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妇联机关(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23.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联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8年预算数为12.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8.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4.90万元,主要用于:市妇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妇联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妇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妇联下属市妇联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儿童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妇联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妇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2.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