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府金融办职能简介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59号)文件精神,我办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驻达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地方国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及金融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推荐、任用工作;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市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资产重组;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府金融办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达市编委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增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民间投融资理财中介的行业管理职能。
(二)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关于金融改革发展的统筹安排部署,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大原则,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动落实“金融十条”,推进金融与产业、金融与国资、金融与财政互动,积极推动马踏洞金融集聚区建设,坚守行业风险底线,构建达州健康有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努力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增速9%,存贷款增速12%,保费收入15%的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建设等实体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创新、推广金融产品和服务,保持信贷适度增长,努力提高存贷比;二是推动提升直接融资水平。着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三是全面提高保险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保险密度和深度,推动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四是持续深化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和引导各地各金融机构深化金融扶贫,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五是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面落实市委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做好金融“1+3”改革专项;六是优化金融环境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信达州”,构建金融生态体系;七是严守金融风险防范底线,抓好突出风险和重点机构风险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达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处非办)设在我办。
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政府雇员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府金融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融支出。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244.41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金博会参展和直接融资培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收入预算244.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31万元,占15.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10万元,占84.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支出预算24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万元,占43.57%;项目支出137.91万元,占56.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4.4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8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金博会参展和直接融资培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金融支出8.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7万元。主要是单位新录用公务员一名,增加基本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8万元,占87.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万元,占6.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占2.90%;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占3.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协调金融机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指导企业上市培训资本市场支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支出、召开金融工作会议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0.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办无公务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办未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政府金融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9.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政府金融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政府金融办机关未保留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政府金融办引进异地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和处非工作经费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情况、预期达到的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机关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协调金融机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政府金融办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