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和管理工作。
3.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产权出(转)让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受委托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转)让提供交易服务。
4.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采购)相关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5.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质疑),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8.自觉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的管理和市招监办的监督。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干部职工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优化交易环节,制定各环节的服务规范和流程标准,让标准化建设充分体现在交易各类环节,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
2.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环境,继续取消招投标服务收费和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以及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切实减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3.进一步加强交易平台电子化建设。完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各项功能,优化各类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流程,大力推进市县平台一体化建设,着力提升平台电子化建设水平,认真做好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推送和系统对接。
4.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推动建立达州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切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
5.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着重加强县级分平台建设和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建设,完善各类产权交易规则、交易流程等,加强产权交易信息收集、发布,推进农村产权规范、阳光交易。
6.进一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试点。不断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机制和操作流程,在与省中心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到与一个或与多个市(州)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并将项目比例逐步提高到进场交易项目的20%以上,形成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7.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群众代表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作用。强化交易平台窗口服务宗旨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和人员自律机制。
8.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与公共资交易“流程化管理”模式相结合,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建立涵盖每个交易环节的服务标准,努力实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9.建立服务于工程建设项目的中介机构库。在扩充完善国土、国资两个中介机构库的基础上,与市发改委共同建立服务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环评等中介机构库,推行中介机构电子商城运行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行为。
10.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11.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后扶工作。继续发挥脱贫攻坚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用力抓好万源市魏家乡石坝村脱贫后扶工作,协调解决好村上发展困难,继续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确保石坝村稳定脱贫。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人,现有在编在岗职工29人,核定聘用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支总预算为770.0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7.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我中心经营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中心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减少了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9.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0万元,项目支出48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为7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0.0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0万元,占36.62%;项目支出488.00万元,占63.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0.0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68.6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中心经营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中心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2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2018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事业运行公用经费支出;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提供场地、设备及服务,建立统一的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交易现场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转)让、国有产权出(转)让、农村产权转让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2.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当年拨款77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8.6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中心经营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中心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20万元,占9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7.80万元,占4.91%;医疗卫生支出12.30万元,占1.60%;住房保障支出22.70万元,占2.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2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政务公开审批(项):2018年预算数为4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37.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22.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2.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未安排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中心和各市(州)来达调研、考察和对口业务部门工作调研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日常办公、工作调研、学习考察、指导基层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表4、表4-1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所以表5为空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土地(矿业)权出(转)让交易服务费。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